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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去年10月26日起,我們公司因受到這位員工自稱有職業病來威脅我們工廠.


已經經過了巿,省這兩級職業防治院的檢查.已經證實他是無職業病.


但他還是不肯停止無理取鬧.並多次來我們廠威脅及恐嚇我!


2010年7月20日,他這已經不知是第幾次來我們公司大鬧了.


也請公安來,卻得到的是~~~冷眼旁觀!


連我要錄影搜證也阻止我!~~~哼,我偏要錄!你又能奈何了我!!!!


 


只是到了今天,我卻頓時覺得沒力了...感到好可悲喔!


我們工廠沒有對不起這個人.我們卻被迫要支付他一筆RMB55000 (NT$275000)給這個人.


被迫的原因是~ 為了社會的和平及秩序!


何謂公理???


1.我們沒有讓這個人得到職業病,為何我們要去承擔他的無理索賠?


2.我們一點也沒有錯,為何政府你們無能來為我們企業出面制止這種無理的取鬧?


3.我們的保安被打,為何公安是冷眼旁觀的所無作為?


 


氣憤啊!!!!


1.去死吧~ 惠城區陳江街道辨事處, 林書記, 馮主任(鎮長), 張委員,


2.去死吧~ 惠城區維穩辨: 王主任, 司法周綺嫻.


3.去死吧~ 惠城區及惠州巿的派出所: 蘇所長, 馬教, 一堆該死的公安及協警.


4.去死吧~ 不要臉的黃永培及像潑婦的老婆,還有無恥的黃家一家人.


5.去死吧~ 中國大陸!


 


我們一點也沒有錯..如果有錯,不用你這個黃永培來找我們.政府就會來找我們了...


如果你有理,為何你不走法律的程序來告我們???
















,只因你們的無能,讓我們企業無法生存!並要被迫受到一堆官員的無理要求及妥協!拿錢最快,辨事最慢!有事先落跑!


 


黃永培,你不得好死!


全家最好都死光!


我無法忍受這種無理的迫害!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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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Qmi5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